做中國高價值的
實驗室分析儀器生產商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 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污水監測的相關技術要求,2019年12月24日生態環境部批準發布了《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 91.1-2019),自2020年3月24日起實施。
近年來,國內外學者都相繼地提出了漁業已進入生態學時代,傳統的經驗管理必將逐步讓位于生態學管理等論點。漁業和生態學的結合,是漁業發展的必然趨勢。我們應當盡快改變乃至結束單靠行政和經驗管理漁業生產的落后局面,用生態學的理論和方法,廣泛深入地開展淡水漁業增、養殖的研究工作,不斷提高漁業的科學和生產水平。具體說來,水質分析與淡水漁業增、養殖的關系表現如下。
醫療污水是指醫院(綜合醫院、專業病院及其它類型醫院)向自然環境或城市管道排放的污水。其水質除一般生活污水外,還含有化學物質、放射性廢水和病原體。因此,必須經過處理后才能排放,特別是肝炎等傳染病病房排出來的污水,須經消毒殺菌后才可排放。
氨氮是指水中以游離氨(NH3)和銨離子(NH4+)形式存在的氮。 動物性有機物的含氮量一般較植物性有機物為高。同時,人畜糞便中含氮有機物很不穩定,容易分解成氨。因此,水中氨氮含量增高時指以氨或銨離子形式存在的化合氮。水質氨氮測定過程中須注意的問題如下:
近日,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的研究人員在新冠肺炎患者的糞便中檢測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雖然這無法證明病毒依然具有傳染性,但與新冠病毒相關的醫療污水如何處理、避免二次污染,成為當前的一個重要問題。一般情況下,醫療污水污物如何處理?針對此次疫情,醫院的污水處理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地方?
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環境監測機構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全面防范企業人員感染,保障員工身體健康,保障市政基礎設施正常運轉,維護社會安全穩定,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堅戰,我局組織編制了《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環境監測機構復工復產工作指引》,現印發給各單位,請遵照執行。